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公告,苏同和杨宁因操纵华扬联众(603825)股票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苏同为华扬联众的实际控制人,杨宁则为其合伙人。调查显示,二人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合计控制使用20个证券账户,利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进行股票交易,影响华扬联众的股价和交易量,期间亏损达9521万元。针对苏同的违法行为,除了被罚款600万元外,还因未如实披露重要股东卖出信息而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对杨宁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苏同和杨宁均被处以10年市场禁入,禁止在证券市场从事相关职务。公告指出,二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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