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来源:央广网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于2024年7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共1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存量公司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过渡期安排。二是规定公司出资异常的处理。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认定违背真实性、合理性原则的,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等,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公示认缴和实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规定》要求公司登记机关加强指导,制定操作指南,优化办理流程,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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