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据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罚款人民币83万元,此外,时任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人民币3.4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2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据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罚款人民币83万元,此外,时任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人民币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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