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甘肃监管局(简称:甘肃监管局)公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信达金租)因存在租赁物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违规,甘肃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合计270万元。 同时,李振波(时任信达金租副总经理)、郭金春(时任信达金租副总经理)对信达金租违规负有相关责任,均被甘肃监管局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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