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人民法院聚焦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十年禁渔”、资源有序开发、生态系统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服务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长江保护法实施近五年来,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57.2万件,包括绿孔雀保护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标志性案件,以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新华社长江流域法院在三江源等地设立综合性司法保护修复地868个,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