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7日晚间,中国化学发布公告称,公司孙公司赛鼎宁波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获悉赛鼎宁波涉及胡菊玲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提起的诉讼。截至本公告日,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告显示,原告胡菊玲等人请求法院判令康得新向胡菊玲等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暂计41.39亿元。原告还请求判令除被告康得新外,其余所有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国化学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经初步核实,赛鼎宁波不存在明知康得新实施财务造假而予以配合的情形,同时本案被告多达四十名,赛鼎宁波并非本案主要责任主体。公司初步评估,本案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媒体发现除了赛鼎宁波外,上述被告还包括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宇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等单位。12月6日,北京银行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本行和本行西单支行并非本案件第一责任被告主体,针对本次诉讼请求和案由,经初步评估,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资料显示,康得新曾于2010年7月上市,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等器材的研发和技术咨询服务。2021年,公司因虚构新增利润超百亿元而被强制退市。2024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康得新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其中,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余波未了,中国化学(601117.SH)被牵扯其中。12月7日晚间,中国化学发布公告称,公司孙公司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近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获悉赛鼎宁波涉及胡菊玲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提起的诉讼。公告显示,原告胡菊玲等人请求法院判令康得新向胡菊玲等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暂计41.39亿元。原告还请求判令除被告康得新外,其余所有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国化学表示,经初步核实,赛鼎宁波不存在明知康得新实施财务造假而予以配合的情形,同时本案被告多达四十名,赛鼎宁波并非本案主要责任主体。公司初步评估,本案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业绩方面,近年来,中国化学营业总收入几乎在原地踏步。2024年年报中,中国化学表示,公司2025年计划完成营业总收入1950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化学营业总收入达1363亿元,同比增长1.15%,完成全年目标69.9%。中国化学要实现2025年目标,第四季营业总收入要达到587亿元,较上年同期518.68亿元增长13.17%,公司完成目标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