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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虚增净利2569.96万元 嘉澳环保被爆财务造假
来源:来源:新商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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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嘉澳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公司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两年虚增净利润2569.96万元,公司将被处以550万元罚款,两名时任高管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合计被罚450万元。2025年6月23日,嘉澳环保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历经近半年的调查,嘉澳环保的财务造假行为最终被查实。12月9日晚间,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并做出相应处罚。经查明,截至2021年12月,嘉澳环保子公司嘉澳鼎新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试生产结束,已通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按相关会计规定及时将上述环保增塑剂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也未准确核算相应的借款利息。直到2024年6月,上述项目金额才进行结转,导致嘉澳环保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虚减营业成本1344.42万元,虚减财务费用576.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21.1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虚增净利润152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49.06%2023年虚减营业成本1355.8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5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虚增净利润1044.14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200.38%,且2023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2025年4月29日,嘉澳环保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浙江证监局指出,嘉澳环保上述行为涉嫌违法,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逸敏分管嘉澳环保财务和信息披露工作,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二人均是嘉澳环保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因此,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嘉澳环保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沈健、吴逸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200万元罚款,罚单合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2024年财报显示,沈健、吴逸敏薪酬分别为120.46万元和54.03万元。此外,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嘉澳环保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2月11日复牌后,嘉澳环保的股票简称变更为“ST嘉澳”,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也从10%变更为5%。记者注意到,截至2025年9月底,嘉澳环保股东总户数为710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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