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市场:辽宁能源子公司越界采矿被罚没4424万 煤价下跌净利承压短债超39亿6月7日晚间,辽宁能源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焦股份收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沈焦股份西马煤矿从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在未取得变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建设北翼充填采区1203工作面,开采煤矿资源约27.75万吨,获取净利润约3403.4万元。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表示,前述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关于“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的规定,构成越界采矿。根据相关规定,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责令沈焦股份西马煤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403.38万元,并处以1021.01万元罚款(违法所得30%),合计罚没4424.39万元。 沈焦股份是辽宁能源的重要子公司。辽宁能源在公告中表示,沈焦股份本次被罚没4424.39万元,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4424.39万元。针对上述被罚事件,辽宁能源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子公司沈焦股份已停止越界区域采矿行为。公司目前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各类材料,办理采矿权扩界,依法依规采矿。辽宁能源称,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将引以为戒,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一篇: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十大行动 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
下一篇:铁路部门将开售实行市场化票价机制的4条高铁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