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告23批次抽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标称生产单位及规格型号涉及:台铃电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TDT6322Z)、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TDT3282Z)、小刀(天津)车业有限公司(TDT2407Z)、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TDT1298Z)、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TDT2252Z)、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TDR0500Z)等。
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整车质量、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