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更好实施2026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月4日,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2026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从多方面对2026年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2026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从按新车动力类型定额补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调整为按新车销售价格定比例补贴,提升政策公平性与精准度,增强拉动汽车消费政策效能。延扩报废旧车注册登记时间。报废旧车的注册登记时间在2025年政策范围基础上延扩1年,汽油乘用车扩至2013年6月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扩至2015年6月30日前,新能源乘用车扩至2019年12月31日前,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享受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汽车以旧换新消费潜力。
也就是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统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由地方自主实施调整为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按新车销售价格定比例补贴,补贴标准更加公平合理。优化置换更新新车车型范围。与报废更新的新车条件等同,2026年置换更新的新车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排量在2.0升及以下的燃油乘用车,强化绿色消费导向,助力汽车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也就是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此外,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规定,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主管税务机关,以及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信息栏中所载明的登记机关,均应在湖北省内,有利于更好统筹资金使用节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的政策还促进补贴资金惠及更多刚需群体。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置换更新补贴,要求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延续2025年政策规定的旧车持有时间,有效防范2025年投机式临时囤积旧车从而申报2026年补贴等行为,在一定补贴资金规模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政策普惠性,将补贴资金惠及更多刚需消费者。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市州细化完善本地区汽车以旧换新落实举措,推进补贴政策全年平稳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