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行情
消费市场
公司前沿
财经宏观
房产综合
产经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汽车行情 > 正文
货车载人仍存漏洞,货拉拉麻烦不断旗下小拉出行被指纠缠式营销因内卷被监管点名
2026-01-24 13:09:42  

市场监管总局核查发现,货拉拉的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货车司机利益,导致竞争性平台跟随实施低价策略,加剧行业“内卷式”竞争,存在垄断风险。近日,货拉拉因“算法压价、强制车贴、抽佣争议”等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列为2025年“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当司机抱怨运费腰斩困于平台,监管部门已多次因低价竞争、损害司机权益等问题约谈货拉拉。然而,平台抽佣规则不透明、投诉激增、安全监管存在执行漏洞、旗下小拉出行无证运营等问题交织,凸显其合规之路依然漫长。尽管近期推出降低抽佣等新规,但能否扭转行业内卷态势、真正保障各方权益,仍面临严峻考验。去年9月,货拉拉在河南省也被约谈,原因是司机对平台的投诉量整体偏高、对投诉处置结果的满意率偏低。司机普遍反映平台抽成高、收费计价规则不清晰。有业内人士指出,“货车司机被困在货拉拉平台上,赚不到钱”。也有货运司机在去年4月公开表示:“运费腰斩,原来4元/公里,1000公里有4000块钱,现在跑1000公里的活,基本上每公里一块七八。”


2025年12月底,货拉拉连续发布十条新规举措,内容包括综合抽佣率降到10.9%、长里程订单抽成最低1%、取消强制车贴、解除行为分与提现绑定等多个司机核心诉求。然而,根据货拉拉2025年10月第六次更新的港交所招股书,平台在内地的货运业务变现率已连续三年下降。从2023年的10.3%降至2024年的9.6%,再到2025年上半年的9.2%。搜索投诉平台发现,以货拉拉为关键词搜索,共出现96531条投诉,主要内容包括司机投诉货拉拉随意克扣司机行为分、投诉无人处理、机器人客服无法转接人工、霸王条款以及保证金难以退回等问题。在价格与规则争议之外,货拉拉平台还存在安全监管的执行漏洞。记者调查发现,尽管货拉拉平台有明确规定禁止载人,但在实际使用中,用货拉拉代替打车软件叫车的现象依然存在。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也分享了自己为图便利而选择货拉拉载人的经历,尤其是在人流量高的景点或节日期间,成功率更高。


在下单过程中,货拉拉平台会明确规定跟车人数为1-2人,货品类型、大小为必填项。按照平台要求下单后,向司机明确表示需要搭载三人,司机并未拒绝。但电话挂断后,平台强制取消了订单,原因显示为“违规载人”。

几分钟后,司机重新打来电话询问真实联系方式,并表示平台有录音检测到“载人”等关键词,因此强制取消了订单。随后,司机用新的手机号联系表示可以搭载,并以平台价格结算。


从实测情况看,货拉拉的监管在逐步完善但仍存在漏洞。平台的风控只实现了“线上拦截”,但未能阻止“线下违规”的继续。司机通过私人电话联系用户并达成交易,意味着平台的安全规则被轻易绕过。平台的干预没有消除风险,只是将风险从“线上合规订单”推向了“线下私单”这个更不可控的领域。旗下小拉出行司机反映平台规则多变、“纠缠式营销”货拉拉旗下出行平台“小拉出行”同样面临监管问题。记者以“小拉出行”为关键词搜索黑猫投诉,显示共有8441条投诉,主要涉及平台无故冻结账号、出行乱扣分、随意封禁司机账号、霸王条款、延时提现、对司机无保障等问题。去年9月,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小拉出行”平台进行深度立案调查,因其在未取得本地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违规运营,无视整改要求,向大量无资质车辆和人员派单,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据衡阳交通执法部门披露,2025年1月至7月,累计查获“小拉出行”平台违规派单高达123起,其中向无车证车辆派单74起,向无驾驶员证人员派单49起。今年1月,不少“小拉出行”的注册司机反映平台存在规则不透明、客服响应迟缓等问题。据司机反馈,即使是刚注册的新司机,也需以9.9元购买“减佣卡”,而在此之前不少司机表示只需1元。除此之外,不少司机表示购买后订单量并未明显改善。若司机拒绝购买,客服便会频繁致电劝其购买,被“纠缠式营销”。在佣金方面,平台被指存在随意调整抽成比例的情况。有司机表示,平台第一个月抽佣6%,第二个月即上调至12%,涨幅显著,甚至不同时间注册的司机其抽佣比例不同。此外,平台扣分规则也让司机感到严苛,如果司机取消订单,多数情况下系统会扣除司机4分行为分,且申诉成功率极低。司机若想恢复被扣分数,则需完成8笔订单才能恢复1分。在客服支持方面,问题同样突出。有司机拨打人工客服经常需要等待20分钟以上,接通后得到的解决方案往往难以实质解决问题,形成“投诉无门、沟通无效”的困境。


这并非货拉拉首次被监管部门约谈。2022年和2023年,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曾多次约谈货拉拉,主要针对其采用一口价订单、“特惠顺路”产品等方式恶意压低运价,严重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的行为。

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新商业市场”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1914130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196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