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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发布
2026-01-14 09:28:36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刘坤)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工作,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工业和信息化部12日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裁量权基准表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裁量权基准表梳理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依据,涉及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等6项违法行为;同时,细化了具体处罚标准和适用条件,设定了一般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


  据介绍,编制和发布裁量权基准表,将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和行政执法质量,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全行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的意识,减少违规生产等乱象的产生。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13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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