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濮坚锋、时任董事会秘书董祖琰、时任财务负责人夏佳萍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检查中发现,越新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具体来看,2023年、2024年,公司通过个人卡收款分别为1131万元、492万元;通过个人卡付款分别为1134万元、676万元。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个人卡收付款金额不准确。
此外,2023年1月17日,越新科技通过个人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濮坚锋拆出资金200万元,构成资金占用;2023年3月8日,濮坚锋归还该款项。但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往来情况中未披露前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