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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证券某员工收警示函 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
2026-05-05 10:04:20 来源:互联网  . 责任编辑:新商业市场

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对胡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胡林在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胡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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