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重整与更名不久,行云科技(300209.SZ)新老实控人就因信披违规被重罚,为公司复苏之路再添不确定性。3月17日晚间,行云科技披露公司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公司重整期间内签署关键协议但至今未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云”)、股东肖四清分别被处以350万元、300万元、350万元罚款,合计被罚1000万元。此前行云科技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2025年,重整完成首年,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7000万至9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亏损8000万至1.1亿元。自2019年以来,行云科技连续七年扣非净利润亏损。
2025年9月,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云科技的控股股东、实控人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天行云、股东肖四清被证监会立案。3月17日晚间,行云科技披露上述事项进展,肖四清等主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由湖南证监局调查完毕,相关股东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4年9月30日,法院裁定受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行云科技前身)的重整申请。11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的补充公告》,天行云为有棵树重整产业投资人。12月23日,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在有棵树重整期间内,肖四清、王维、天行云签订了相关协议、承诺函,上述协议及承诺函若履行,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重整进展产生较大影响。2025年3月11日,法院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产业投资人受让的股份过户至指定持股主体名下,有棵树股权结构分散,王维在股东会表决上具有较大优势,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但截至目前,上述协议、承诺函未公开披露。湖南证监局指出,肖四清、王维、天行云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肖四清、天行云、王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0万元、300万元、35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000万元。其中,湖南证监局对王维作为天行云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处以50万元罚款;对王维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3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