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向书显示,鸿辉光通已作出承诺,在长芯博创出具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后、正式协议签署前,需协调鸿辉光联其他两位自然人股东夏翔、杜桂华,将其合计持有的6.1892%股权以长芯博创可接受的商业条件转让,且需促成二人出具不可撤销的股权出售承诺,该文件的取得是双方签署正式协议的核心先决条件之一。若鸿辉光通无正当理由违反该承诺,导致长芯博创无法实现100%控股,将被视为根本违约。2月24日晚间,长芯博创发布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告,宣布与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辉光通”)签订协议,拟以3.752432亿元的暂定对价,收购其持有的上海鸿辉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鸿辉光联”)93.8108%的股权。
公告称,此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也不会对长芯博创本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显示,协议签订前三个月至公告披露日,长芯博创重要股东和核心高管先后减持,且存在已披露但尚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公告显示,在此次意向书签订前三个月至公告披露日,长芯博创持股5%以上股东ZHUWEI(朱伟)及其配偶WANGXIAOHONG(王晓虹),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1.53万股;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汤金宽、副总经理周蓉蓉、财务总监PEHKOKTHYE(彭国泰)也分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了7.125万股、3.275万股、3.275万股。此外,在协议签订后未来三个月内,朱伟及其配偶还存在已披露但尚未完成的股份减持计划,可能在合规期限内继续实施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