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01359.HK)1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宋卫刚担任公司董事及总裁资格的批复。据此,宋卫刚担任中国信达执行董事,其董事委任于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同时,宋卫刚担任公司总裁,其总裁委任于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宋卫刚还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宋卫刚,1975年出生,1998年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现为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现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1998年8月至2014年4月,宋卫刚历任财政部办公厅财务处、信息处科员、副主任科员,部长办公室副处级、正处级秘书,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调研员、处长、副司长级干部。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宋卫刚担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担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2016年10月至2022年4月,宋卫刚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21年5月,兼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4月至2025年9月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伴随着财政部2025年2月宣布将其持有的三家AMC(中国信达、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汇金公司)并陆续完成股权变更,三大AMC随后均发生高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