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7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通利”)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9家企业。
维通利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秀娟、汪志伟。这是中泰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此前,12月11日,中泰证券保荐的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2月12日,中泰证券保荐的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公司主营业务为硬连接,柔性连接,触头组件,叠层母排和CCS等系列化电连接产品以及同步分解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浩云直接持有公司10,578.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6.57%,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同时,黄浩云系通江通海,绿色连通,维三科技,通伍科技和维玖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通江通海,绿色连通,维三科技,通伍科技和维玖科技持有的公司2,200.00万股股份。综上,黄浩云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68.33%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黄郎云为黄浩云之弟,黄珂为黄浩云之女儿,颜力源为黄浩云之配偶,李新华为黄郎云之配偶,黄浩云之弟媳,黄清华为黄浩云之妹,通江通海,绿色连通,维三科技,维玖科技及通伍科技系黄浩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黄浩云与黄郎云,黄珂,颜力源,李新华,黄清华,通江通海,绿色连通,维三科技,维玖科技及通伍科技之间构成法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85.51%的股份。
维通利本次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拟募集资金159,376.06万元,用于电连接株洲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无锡生产基地智能化建设项目、北京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新能源汽车及风光储领域产品价格走势、技术迭代风险、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与主要客户调价机制、期后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应对毛利率下滑已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期后经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2025年上交所深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