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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不超10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建功
2025-12-08 13:08:17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 上交所网站5日更新的审核项目动态显示,五洲新春(603667.SH)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状态为通过。



五洲新春10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09,860,83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张峰直接持有公司19.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直接持有公司3.95%的股份,张峰和俞越蕾通过五洲控股和阿杏格致间接控制公司7.69%的股份,张峰和俞越蕾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0.6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学勇持有公司7.1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79%的股份。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洲新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天宇、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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