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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不超2.08亿元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华泰联合建功
2025-10-29 19:54:52作者:新商业市场 内容来源:中国经济网  

智明达(688636.SH)今日披露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智明达表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智明达10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苏州聚德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贺伟、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秋菊、李景良、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田万彪。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20,84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19元/股。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278,999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截至预案公告日,王勇及其配偶张跃为智明达实际控制人。王勇直接持有智明达4,420.47万股股份,王勇配偶张跃持有智明达703.35万股股份,王勇、张跃合计控制公司5,123.8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57%。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3,906,404股,王勇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勇、张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智明达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李明晟、董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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