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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不超3.08亿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国泰海通建功
2025-04-21 07:36:46  

中国经济网北京420日讯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3次审议会议于418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众股份,603037.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行业地位、下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本募产能规划、前募资金使用、本募和前募差异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现率、存货周转率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2025213日,凯众股份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版)显示,公司为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需要,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844.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南通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凯众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凯众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凯众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郭凌峰、亢灵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杨建刚、杨颖韬、侯振坤、侯瑞宏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50,618,379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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