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商业市场:中体产业子公司涉民间借贷纠纷 一审判决追偿本金1024万元
6月10日,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中奥公司作为原告,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判决要求被告中体海盈偿还借款本金10,243,218.22元、期内利息890,206.54元及逾期利息,另一被告风水船行在未实缴出资3,187,196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该案于2025年8月立案,源于2021年3月中奥公司与中体海盈签订的借款协议,实际出借金额为10,350,000元。截至公告日,一审判决尚处法定上诉期内,尚未生效。
中体产业表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目前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