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关于优化市区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扬州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于2026年4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市区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扬建房〔2026〕9号),通知共5条,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