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自然资源部制定出台《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实施和调整维护引导等作出规定,引导城镇集约紧凑发展,推动城镇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办法》通过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等空间底线,为城市各类开发建设行为“明底线、划边框”,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守住绿水青山和田园风光,为市民保留更好的生态环境和休闲空间;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功能集聚,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更均衡、更高效配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表示,作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基本制度文件,《办法》围绕划定、实施、调整维护等全链条全流程进行优化设计。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大遗址保护区、重要矿产资源富集区域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要框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并将其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严控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让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转向“盘活存量空间”,从“向外扩张”转向“向内提质”,推动城市走集约发展的道路。(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