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门庭婷)2月25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佛山市关于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实施指引》。以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为导向,从规划、设计、建造、服务等方面政策入手,全面落实《住宅项目规范》要求,解决当前住房在安全性、功能性、舒适性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推广绿色低碳、数字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住房品质提升。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推动佛山市房地产、建筑建材、智能家居、家具家电等产业从满足基本功能向追求高品质、多样化、可持续方向转型升级,持续推动佛山高质量发展。
在好规划方面,指引提到,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套变配电房、开闭所、开关房、环网站、水泵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屋顶层设备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新出让的住宅项目,套内阳台的“折半”计容面积上限由套内建筑面积的18%提高至20%。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需计容的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地下车库出入口顶盖、地下车库出地面楼梯和电梯及其遮雨棚等,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计入建筑密度。住宅首层架空层,净高不低于4.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