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涉及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等内容。《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对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对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上海市限购1套住房。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上海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