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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6城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026-01-30 01:58:04  

央广网北京1月28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消息显示,山东省16个城市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消息显示,全省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此外,辖区商业银行可在全省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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