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行情
消费市场
公司前沿
财经宏观
房产综合
产经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房产综合 > 正文
山东烟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
2026-01-08 00:45:17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及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烟住〔2024〕6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


为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二)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

(三)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为80万元。


(四)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


(一)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本通知自2024年3月2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文件执行。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9日

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新商业市场”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1914130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196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