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因生态修复与免费开放获市民青睐的江苏省扬州市竹西公园,近年来却因土地权属纠纷与违建争议陷入舆论焦点。这座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城市公园,历经多次产权变更与开发改造,其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商业开发冲动,正成为城市治理中公共利益与资本博弈的典型样本。2025年4月1日,媒体在扬州市邗城区竹西街道片区实地调查中了解到,围绕竹西公园的土地纠纷早已年深日久,此外,竹西公园自2019年起,建设了体育馆、以及童学馆等建筑,这些建筑物在2020年被扬州市邗江区城市管理局定为违建并要求限期拆除。2020年12月25日,扬州市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扬州竹西公园有限公司发出﹝2020﹞第2044号处罚决定书。其中载明,扬州竹西公园有限公司在邗江区竹西路30号竹西公园内于2019年2月起建设城市书房、体育馆、配套餐厅、盆景园、管理用房、游客中心及客栈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法给予处理。要求该公司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一面是公园运营方与黄金村余前村民小组的租赁纠纷,一面是延宕数年无法执行拆除的“违建”,多方争议情况下,竹西街道办事处亟须对竹西公园内建筑物的拆留、土地征收手续的有无做出准确的回应。
媒体先后约访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竹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竹西街道)、扬州市邗城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邗城区城管局)以及扬州竹西公园有限公司实控人张某梅竹西街道方面对于部分问题未予回应,张某梅则是匆匆挂断电话,对相关问题不予置评。018年改造启动后,黄金村余前村民小组提出异议,指出公园部分用地租赁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据知情人士介绍,彼时村民代表称,上世纪90年代签订的用地协议未经村民大会表决,且租金标准远低于市场水平。扬州竹西公园有限公司则主张协议合法有效,强调数千万元改造投入面临损失风险。双方矛盾激化,2019年起,村民小组多次向邗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或调整租金,据企查查,扬州竹西公园有限公司与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街道黄金村余前村民小组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目前已经进入二审阶段,尚无判决。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扬州13个公园违法占地案件,问题集中在未批先建、未履行征地手续等。
此次竹西公园违建处罚决定长期未执行,暴露出基层治理中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利益的复杂博弈:一方面是村民集体土地权益诉求,另一方面是企业巨额投资的现实压力,加上规划调整周期漫长,导致执法陷入僵局。邗江区城管局未回应违建久拆不决的具体原因,竹西街道亦未明确土地征收手续办理进展。
此外,对于竹西公园违建以及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竹西街道方面回应称由于竹西公园历史成因复杂,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谨慎处理”的原则,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竹西街道积极对接市级部门,目前市、区部门联动,已调整部分区域控规,逐步妥善处理竹西公园历史遗留问题。这场持续多年的争议,不仅是单一项目的产权纠纷,更折射出城市更新中公共空间保护、资本合规运营与基层治理效能的深层挑战。
对于双方的争议,黄金村相关负责人告诉“当年竹西公园改制后,负责人徐某清负责经营。改制过程中,徐某清曾按照当年的土地征收标准向余前村村民小组支付过土地补偿金额40万元左右,不过并没有办理相关征地手续。”“而且,支付补偿金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问题,其中部分补偿金是以借款的名义支付的,每年付10%的利息,直至转让给庆峰集团之际,补偿金才支付完毕,中间每年给3万元左右。”“当年的改制文件中明确,(竹西公园)土地还是归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归徐某清所有,后来随着发展,竹西公园公司资不抵债,徐又将使用权转让给了江苏庆峰工程集团(张某梅)。”他补充说道。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余前组村民认为土地是村集体所有,虽然使用权目前归属庆峰集团,但庆峰集团应当支付租金,庆峰集团方面则认为,其从徐某清处通过转让收购取得竹西公园土地使用权,且当年改制已经签订过相关协议,不应再支付土地租金,双方分歧不可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