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行情
消费市场
公司前沿
财经宏观
房产综合
产经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房产综合 > 正文
山西:新建住宅型租赁住房拟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体
2025-12-24 01:01:58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3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

根据标准要求,新建租赁住房将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体,同时结合城市人才引进和三孩政策需求,允许少量建设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户型。每套住宅必须配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础功能空间,其中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对居住舒适度作出量化规定: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卧室及起居室净高不低于2.6米,局部低矮区域面积严格控制在房间面积三分之一以内。

针对年轻群体及务工人员居住需求,宿舍型租赁住房明确以20-45平方米户型为主,允许改建项目适当放宽标准。除基本居住功能外,特别要求加大储物空间、设置用餐会客区域,鼓励配置公共厨房、文体活动等共享空间。

在配套设施方面,标准展现出前瞻性设计理念。标准要求所有项目按非机动车位总数50%以上比例设置地面停车位,并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地面停车棚须结合出入口分散布局。机动车位则要求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条件,地面停车点距建筑入口不超过200米。对于新能源应用,标准明确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支持采用装配式、超低能耗等新型建造技术。

在绿色节能与新技术应用上,修订版强调建筑节能需符合相关规范,推广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12层及以下建筑应设太阳能光热系统,同时采用节水设备、雨水收集系统,体现“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新商业市场”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1914130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196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