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途项目:给足缓冲期,让政策顺当落地
《意见》显示,2025年5月1日前取得用地批准手续的住宅项目,可按照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时有效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27年5月1日前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按《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央单位、驻京部队住宅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市规自委表示,对于2025年5月1日前取得用地批准手续的住宅项目,给足两年政策缓冲期。既照顾项目推进的实际节奏,也确保《规范》在过渡期后的全面落地。
新建项目:层高“长高”了?1米之内“不算超”
新《规范》对住宅层高有了新要求,会不会让房子“长高”后违反控规高度?
《意见》提到,新建居住项目在土地供应前编制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时,应统筹用地指标,优化室内外竖向设计,在符合街区控规基准高度,且不突破国家安全、文物保护、机场航线净高、微波通道管控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居住用地建筑高度。对于建筑高度45米(含)以内的居住用地,如因新规范要求层高提高至3米引起住宅建筑高度超过基准高度1米以内,不视为突破基准高度要求。这一调整让新建住宅在合规的同时,能更舒适实用。
规划指标:量体裁衣算好“综合账”,住着舒服是关键
《意见》还提到,新建居住项目在土地供应前编制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时,应按照本市有关居住项目绿地率的有关要求,在居住环境品质优良、配套设施充足、人防安全等前提下,合理确定居住用地建筑密度,确保建筑高度、建筑密度与容积率相互匹配。
北京市规自委表示,新建项目在规划编制时,要算好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这些“账”,各项指标搭配合理,核心目标是保证居住环境好,配套设施全,人防安全有保障,确保每一项规划落到实处,让群众住上更优质更放心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