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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因信披违规,公司及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等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05-02 19:41:32  

公告内容显示,金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1年,公司因减值测算引用数据有误、预计售价不合理等,造成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上述问题导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编制披露2022年度财务报告时,重新对相关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公司未能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准确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全面梳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内部问责及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内容,并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签名确认,加盖你公司公章。

此外,金科股份董事长周达、总裁杨程钧、财务负责人宋柯未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证监局要求周达、杨程钧、宋柯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9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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