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和封闭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和封闭管理等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具体来看,一是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保障性住房面向工薪收入家庭和引进人才两类群体供应,对于具有产权型基本住房需求的家庭,可随时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取得轮候资格、纳入轮候库管理,作为编制房源筹集计划、政策起草制定等工作的数据支撑,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二是提供人性化政策衔接方式。为有效解决群众住房问题,避免保障出现空档,《管理办法》明确了人性化的政策衔接方式,对于已购买房改房的家庭,可在退出房改房后申购保障性住房;正在承租公租房等配租型政策性住房的,可在申购时诚信申报,并在办理入住前腾退所承租的政策性住房。 三是对中低收入家庭及高层次人才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售,同时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部分困难家庭及高层次人才,包括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中低收入标准的、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及其他依法依规应优先保障的家庭。 四是建立封闭流转机制。为充分保障保障家庭利益,购房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注明保障性住房、划拨土地。保障性住房不得私自交易转让,不得用于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保障性住房可以继承,但不得重复享受。保障家庭可通过政府回购或轮候库家庭内部流转的方式予以退出。 五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摇号、选房认购等过程全程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申请家庭、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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