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8万装修款仅刷一桶墙漆”,悦客美誉民宿托管被指套取装修款】将自家空置的房子作为民宿托管给运营公司来装修和出租,以期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没成想,一年之后,仅仅完成了劣质装修的房子依然空置,而运营公司也“不告而别”,业主白白损失57万元“装修费”。今年3月,涉事业主刘英(化名)等多人致电记者,多名当事人称,损失的装修费用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与这些业主签约的是一家名叫“悦客美誉”的民宿品牌。悦客美誉在其微信公号中介绍,“公司提供房屋装修、租客筛选、房屋维护、保洁管家等服务,进行全程可控化管理,实现业主不操心,租客安心住的理想模式。业主托管后即可开启轻松收房租的模式,每月收入固定租金。”也就是说,业主支付装修费用,悦客美誉进行统一装修,之后将装修好的房子作为民宿出租,再将租金返还给业主。按照合同约定,业主获得的租金返还大多高于一般房屋出租。有涉事业主称,事发后对接的业务员离职,公司“跑路”。记者搜索发现,截至目前,在网络平台上仍能搜到江苏邳州、山东临沂等地的悦客美誉的民宿,但仅极个别房源显示可以预订,可预订日期在7月以后。目前部分与悦客美誉有合同纠纷的各地业主建立了相关维权微信群,其中,江苏徐州邳州市的业主维权群目前有58人,涉及金额超500万元;山东临沂的业主维权群目前有172人,涉及金额超千万。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解释,是否涉嫌诈骗,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资金是否用于实际装修。此外,公司通过多地分公司吸收资金,属于向不特定多数人集资,因此,虽然业主们签的合同表面是装修合同,但实质可能属于变相集资,涉嫌集资诈骗罪。如果每个业主单独签订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需结合具体合同内容和资金流向分析。结合目前相关细节看,悦客美誉更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今年3月,媒体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涉事业主马文(化名)告诉记者,他于2024年4月13日与徐州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三室一厅的房子交托给了悦客美誉。签约时间为6年,公司在合同中承诺将返还其每月租金3810元。“我的房子是精装房,只需要支付软装的费用,650元/平方米,共交了80500元装修费用。”马文后来发现,整个房子只涂了一桶墙面彩漆,没有软装进场,而且漆的质量非常差,时间不长就已经脱皮。2024年8月,徐州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马文支付了5个月房租,约19000元。后来,业务员称公司面临困难,无法继续支付房租。目前该公司之前对接马文的业务员也已离职,只有1-2个“谈判专家”处理解约事宜。在马文提供的合同和解协议、退款协议书的照片中,都未提及租金及装修款事项。费用结算及分期计划为待填写内容。与马文的精装房不同,山东临沂的李洪振是将自己143平方米的毛坯房交给了悦客美誉运营城市民宿。2024年5月,李洪振与临沂悦客美誉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前期支付了135600元装修费用,对方承诺每月返还租金4500元。“但装修只进行到硬装阶段,没有家电、家具等软装进场,更没有收到过任何返还租金。”李洪振称,房子装修质量很差:装修墙刷漆不光滑,地板凸起,门很轻,装修材质低劣,装修工艺差。2024年12月底,李洪振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搜索悦客美誉,显示一直是“满房”状态,且天天无法下订单。后来同在一个维权群中的业主告诉李洪振,悦客美誉将已装修好的部分房子长租给了其他客户,“这也是这位业主到自己家的房子才知道已有人租住。”李洪振说,身边也有收到返还租金的业主,但一般都是返还一个季度之后就不再返还了。李洪振被告知解约会“赔付1个月租金,分12期返还”。对于装修款的问题,李洪振称,悦客美誉都是单独与业主谈解约,“每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会根据款项多少来定。”上文提到的刘英来自山东临沂,是此次受访者中损失最多的一位。2024年年初,频繁接到推销电话的刘英将3套房子托管给悦客美誉,前后共支付装修费约57万元,其中两套一次性支付48万元,另一套支付97500元。此后,刘英曾先后于2024年7月20日和10月20日收到两次返还租金,共计79600元。2025年1月需要支付租金时,却没了后续,“后来才知道公司跑路了。”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山东临沂的文亮(化名)曾实地考察,看到临沂悦客美誉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挂着营业执照,这才安心签订合同。文亮前期支付装修费用实付108000元,约定每月返还租金4000元。后来装修工程一再拖延,公司业务员告知文亮家具已经运到、家电已经进场,文亮去查看,发现并没有任何家电。从2024年3月2日签订合同到2025年1月20日公司本该支付租金,文亮却没收到一分钱,后来又被告知要解约,“只给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还要按照12期支付。”山东临沂的朱彤(化名)于2025年1月1日与悦客美誉临沂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约,一次性支付了96000元装修款,对方承诺每个月返还租金4000元。直到现在,装修也只改了电路。目前,李洪振等人已经报案。据李洪振介绍,2月下旬已有业主报案,他于2月24日向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派出所报案,3月1日到8日期间,多位业主去派出所提交了材料。3月2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派出所,询问悦客美誉业主报案情况及相关进展。接听电话的派出所民警告知新京报记者,有业主报案并递交了材料,现已转至兰山区公安分局经侦二中队。详细情况未向记者进一步透露。悦客美誉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天眼查信息显示,悦客美誉母公司为阜阳市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曹利利,持股比例为95%。阜阳市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8家企业,包括丽水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烟台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赣州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其在多地均设立了分公司,除了上述公司所在的城市,还有绍兴、威海、潍坊、济南等地。其中,受访者马文提到的徐州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2025年3月4日,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标的6079元。悦客美誉在微信公众号自我介绍称,悦客美誉是处于快速发展中的网红智能民宿品牌,是国内优质的C2B2C模式民宿运营平台,公司拥有一流的客户服务体验与托管式投资经验。悦客美誉全托管运营模式和全链条的网络运营体系,凭借C2B2C模式,盘活业主闲置资产,提供更高效的房屋出租解决方案。公司提供房屋装修、租客筛选、房屋维护、保洁管家等服务,进行全程可控化管理,实现业主不操心,租客安心住的理想模式。业主托管后即可开启轻松收房租的模式,每月收入固定租金。3月20日,媒体记者采访了徐州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未装修的房源已经开始动工,并继续装修,对于不同意继续装修的业主,公司会跟业主协商退装修款的方案,“不会逃避责任,也不存在跑路。”对于装款及房屋租金退还比例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会根据房屋内装修情况结合处理。“业主对于我们的不信任是正常的,现在也在积极处理。此外,对于业主提及的装修质量差等问题,我们都会向总公司询问,不会忽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徐州公司在上班时间一直会有人在,不存在没人的情况,“之前公司出了一些状况,但现在我负责的房屋已经开始动工。”对于这一回应,徐州的业主马文说,包括他在内的大部分业主认为,房屋装修质量较差,不愿意继续装修,希望后续能够顺利解约并获得合理赔偿。马文同时认为,现在公司是迫于压力,给未装修的业主装修,“他们确实表示没有装修的可以给装修,但是装修完了就不再运营了,不会给赔付。”记者也拨打了天眼查上显示的悦客美誉母公司阜阳市同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截至发稿,电话暂未接通。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振禄。梁振禄介绍,根据现有信息,该事件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有三种,若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时虚构装修能力或隐瞒无法履约的真相,收取装修款后携款失联,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若企业以“返租”为名,通过多地分公司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且未用于实际经营,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若企业以非法占有公众资金为目的,以高额返租为诱饵,虚构经营能力,诱骗公众资金,还将资金挪作他用或卷款跑路,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对于多位受访者提及的涉及诈骗的问题,梁振禄也做出了解释。他解释,是否涉及诈骗,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资金是否用于实际装修。受访者提供的材料中提到业主的装修款未用于施工,公司跑路,留守人员处理解约时仅支付极低赔偿,这表明公司无履约意图,可佐证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此外,公司通过多地分公司吸收资金,属于向不特定多数人集资,因此,虽然业主们签的合同表面是装修合同,但实质可能属于变相集资,涉嫌集资诈骗罪。如果每个业主单独签订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此时需结合具体合同内容和资金流向分析。对于部分业主提出的“新型诈骗”疑问,梁振禄称,悦客美誉模式结合了“装修返租”和“民宿托管”概念,表面上看似合法经营,但核心问题在于资金未用于合同约定用途,公司卷款跑路,并且通过多地设立分公司扩大受害群体,符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特征,很可能被认定为新型诈骗手段。实务中对于类似的案件,公安机关通常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对于进行了简单装修后跑路的公司,法院通常以合同诈骗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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