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市场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汽车行情
消费市场
公司前沿
财经宏观
房产综合
产经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房产综合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2025-03-16 12:17:42 央视网
核心提示: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两项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31万元  一是调整最高(基础)额度  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  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三是优化动态调整机制  依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16倍  在前期意见征集阶段,有近10%的意见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  为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并充分考量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文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  可贷额度还需要结合职工的还款能力、还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终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此项调整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人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对较少的职工群体,助力他们更多、更快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为充分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文件明确,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 适用首套房政策  为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切实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文件明确,多子女家庭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可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涉及两方面:  1、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2、可享受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政策。其中首套房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50%。  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成年子女不计入。  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  为支持职工充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文件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将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贷部分提前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办理方式:柜面办理  办理网点:贷款行的贷后网点  办理频率:一个自然年度内夫妻双方可各办理一次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等材料  此项政策简化了以往“先还贷再提取”的流程,省去了提取环节,办事更加便捷。  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解决职工实际需求,文件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登记权利人限制。  调整前  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得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调整后  职工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因离婚财产分割、夫妻更名、继承等事由,可以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办理方式:柜面办理  办理网点:原贷款行的贷后网点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婚姻状况材料、变更原因说明  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非交易类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需求。  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调整前  深圳户籍且在深圳购买首套住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调整后  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例如,惠州缴存职工在深圳购房时,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享受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权益。  办理方式:柜面办理  办理网点: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宝安、龙岗、龙华管理部)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等材料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我市自2012年12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对于缴存时间累计满一年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按国家规定利率获得缴存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外,在销户时还可享受额外利息补贴。补贴金额=历年结息总额(含销户利息)×补贴比例。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利息补贴通知》提高了补贴比例:  1年≤累计缴存年限<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5年≤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从12%提高至20%。  此外,为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贷款补充规定》还明确,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将线上向房地产评估机构发起评估,整个流程不会延长商转公贷款审批时间,也不会向职工收取任何评估费用。

上一篇:歪居子三亚针对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下一篇: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提高至231万元

热点图文
香港私人住宅租金连升两个月
中新社香港2月28日电 (记者 魏华都)香港特区···
越秀地产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收···
2024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延续调整态···
百万房贷月供有望减少840元?存···
【百万房贷月供有望减少840元?存量房贷利率···
海南楼市经历五年“全域限购”···
【海南楼市经历五年“全域限购”企稳复苏 “···
华澳信托的房地产大败局:资产···
数字智造:华澳信托的房地产大败局:资产不···

新商业市场 @ 2021-2025 联系邮箱
鲁ICP备19041302号-1 鲁公网安备 11010100004000号 用户服务 协议隐私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新商业市场”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