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洛阳市城中村改造以购代建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显示,为了满足城中村改造安置对象多元化安置需求,切实用好购买存量住房用作安置住房的相关政策,洛阳在保持前期城中村改造新建安置房安置方式基础上,根据专项借款使用要求,采用以购代建安置方式,具体包括房票安置、自主购买和组织购买商品住房三种模式。其中,以购代建安置在洛阳全市城市区范围内实施,购买房源为城市区范围内已开工未销售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或辖区内其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产权纠纷的住房。此外,方案明确,列入洛阳市城市区城中村改造计划项目涉及的安置对象,包括拟征迁需安置对象,已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未分房或未足额分房的安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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