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的张先生向公众互动平台反映了他购买杭州上城区“叠映揽月轩”楼盘时,被捆绑销售两个车位的遭遇。张先生称,在他付了定金后,销售人员告知他,要先选车位,才能签购房合同。而他想买的143平方米户型,则要买两个车位。他认为,这属于捆绑销售车位,他无法接受。1月7日上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张先生称,该局已责令开发企业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不得进行车位强制捆绑销售。如购房中涉及银行对不买车位业主不按规定审批按揭贷款,侵犯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建议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张先生告诉2024年11月5日,有“叠映揽月轩”销售人员向他介绍楼盘。随后,在该销售人员的带领下,他和妻子参观了解了楼盘,并于同年12月,参加了该楼盘购房摇号。2024年12月14日,张先生选完房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因此后几天家中有急事要回家,他询问上述销售人员能否当日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这时销售人员才明确提到,签购房合同前要先选车位。我买的是143平户型,至少要买2个车位,车位原价44万/个,优惠后第一个车位是39万,第二个车位是31万元。”张先生。他回忆道,2024年12月13日下午,销售通过微信向他发来关于车位的“温馨提示”:“咱们这边业主都是购买车位的哈,129平户型和140平户型至少购买1个车位,143平和167平户型至少购买2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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