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行情
消费市场
公司前沿
财经宏观
房产综合
产经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财经宏观 > 正文
证监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 并罚没630万元
2026-07-24 18:19:38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7月24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经查明,天健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天健所出具的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天健所在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认为,天健所作为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健所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施其林、沈筱敏、何昌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决定: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10万元,并处以420万元罚款;二、对施其林、沈筱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三、对何昌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新商业市场”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19141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