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未按规定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警告并罚款3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