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对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迟伟违法买卖证券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间,迟伟实际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计算,亏损476.21万元。天津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迟伟处以25万元罚款。实际上,早在2024年11月,迟伟及其任职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就曾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天津证监局指出,该公司个别员工在从业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营业部未将其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纳入监测,未充分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