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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交通安全统筹”不是车险
来源:新华社 
内容摘要: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陈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11日发布风险提示,“交通安全统筹”不是保险业务,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仅是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陈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11日发布风险提示,“交通安全统筹”不是保险业务,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仅是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近期,北京金融监管局监测到部分经营主体以机动车“交通安全服务”“交通安全统筹”“商业互助单”“延保服务”等名义向社会公众推广类似车险的保障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部分不持有保险牌照的经营主体,假借交通安全统筹名义,故意混淆交通安全统筹与正规保险业务,牟取不当利益。以“保费低、保障全”为噱头诱导购买,导致理赔纠纷、资金损失、维权困难等问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的经营主体与社会公众签订“交通安全统筹合同”,将合同条款包装成“保险条款”,承诺发生事故后由其赔付,在面临集中赔付等情况时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跑路”等风险。


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交通安全统筹”不是保险业务,与正规车险存在本质区别。交通安全统筹是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该类业务不是保险,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


消费者购买保险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验经营主体是否具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特别要注意,业务合同中是否刻意回避“保险”字样,使用“统筹”“互助”等表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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