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牛谷月)4月10日晚间,上交所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整体来看,本次修订一是优化完善交易制度,优化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交易需求,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二是适应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对风险警示股票、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
据介绍,本次修订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沪市股票保持一致。
上交所表示,相关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提高市场机制一致性。
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
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推出以来运行平稳,作为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为落实“科八条”关于研究优化盘后交易机制的工作安排,本次修订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上交所指出,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
本次修订整合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内容一并纳入本次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此外,此次修订调整了相关规则表述。一是明确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违反《交易规则》的,本所根据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再在《交易规则》中具体规定,相应删除原“纪律处分”章节。二是配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扩展,完善投资者单日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上限相关表述,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入的风险警示股票一并纳入累计买入数量计算。三是完善交易权限、交易申报数量、开盘价与收盘价等条文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