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记者丁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我国自贸试验区扩围至23个。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设立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是新时期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表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设立内蒙古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总体布局,是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部署,也是新时期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地处沿边,具备向北开放的天然优势。《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内蒙古辐射内陆、联通外部的枢纽作用,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袁晓明:《总体方案》支持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发挥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着力破解制约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对内对外辐射带动能力,加强与周边国家在经贸、农业、文旅等领域务实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走深走实。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表示,下一步内蒙古将聚力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核心载体,重点推进具有沿边内陆特色的首创性、集成式制度创新,全力推动内蒙古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
黄志强:加强与周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基础设施互通、规则标准互认、民心相通互融等方面交流合作,切实发挥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窗口和平台功能,建设好沿边内陆开发开放战略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