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萍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个人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罚款70万元;对责任人刘晓磊、徐勃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对责任人杨启旺、刘孔义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