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行情
消费市场
公司前沿
财经宏观
房产综合
产经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财经宏观 > 正文
塔城津汇村镇银行违规被罚 第一大股东为天津银行
2025-12-22 01:20:42 新商业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网站12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塔银罚决字〔2025〕2号)。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违反金融统计、货币金银、金融科技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3.1万元人民币。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天津银行成员,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9%。


天津银行(01578.HK)财报显示,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持股49%的联营公司。


                                                 来源:中国经济网

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新商业市场”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1914130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19609号